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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简章

作者:沈佳琦    文章来源:www.china-b.com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4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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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核心课程班
招生简章
公务员在职攻读MPA是有计划有组织地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,不仅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,而且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和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。
    根据《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》的规定,中组部、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“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,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”。(人事部网址:http://www.mop.gov.cn
    通知要求“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MPA的公务员给予学习时间的保障,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;在其取得MPA学位证书后,可对其学习费用予以支持;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支持MPA培养院校开展的有关调研、科研等活动”。
   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,是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高校,在MPA教育方面,我校拥有一支理论造诣高深、与实际部门联系紧密、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专职教师队伍。从1978年学校复办至今,已有1000余人次参与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,主持完成多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。在党中央大力提倡依法治国、依法行政的时代背景下,中国政法大学结合自身特点,力争把法学优势和行政管理进行有效结合,加快国家的法制化进程,增强公务员的法制观念,提高公务员系统的整体素质。
   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,经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研究决定,特别推出MPA直通车(预科)学习培训计划!
一、培养目标
    本项目旨在通过系统的学习、专业化的理论讲解、案例解析、专题讲座、交流研讨等环节,使学员尽快充实公共管理理论,提高政策 分析能力,熟悉公共管理技巧,提高战略思维能力、学习能力、适应能力和领导能力;完善知识体系,提高理论素养,提升战略决策水平、创新管理能力和实践能力,从而全面提升其基本素质及执政能力。
二、办学方式及收费标准
    1、学 制:12个月
    2、学习方式:五一和十一与正式MPA学生同班上课。
    3、办学特色:学员通过MPA专业学位联考后,可自动转为正式的MPA学生,课程班的学分可以全部转移,正式录取后再补缴与正式硕士生学费的差额。若不能通过MPA联考,在学完MPA要求的课程后,由中国政法大学颁发公共管理硕士(MPA)结业证书。(注:中心统一组织本核心课程班学员参加全国联考)
    4、收费标准: 10000元,入学时一次性交付。
三、课程设置
    课程设置具体内容参见“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简章”及培养方案。同时,本核心课程班的课程设置将统筹考虑,以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联考。
四、招生对象
    1、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、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    2、报名者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;参加全国联考学员需有国民序列大学本科学历,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。
五、录取
   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要求者,发给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录取通知 书,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。
六、上课地点
   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。
七、师资力量
    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师资力量雄厚,由中国政法大学专职教授执教,另有国家部委现职领导兼职授课。
    部分教授名单:
    石亚军: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、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。
    张桂琳: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,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。
    蔡  拓: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治学会理事,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,MPA中心主任。
    朱维究: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,国务院参事,国务院参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长。
    杨  阳: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,中国政治学会理事。
    李程伟: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学副教授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,MPA中心副主任。
    田为民: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,MPA中心副主任。
    潘小娟: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
    刘俊生: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
    马建川: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
    胡叔宝: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
八、学位授予
   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,经学校考试合格后,颁发“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结业证书”。
    通过全国专业学位联考者,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,按照《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》的规定,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。
九、报名方法
    1、填写报名表,提交身份证、学历或学位证复印件及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。
    2、可通过网上、电话及传真进行报名。
    注:报名费:200元
十、报名时间:从即日起开始报名。
十一、汇款地址:银行电汇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户    名:中国政法大学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开 户 行: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帐    号:801114995608094001(附言:MPA核心课程班)
十二、1、中国政法大学MPA(全国联考)招生介绍
   (1)报考时间: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。
   (2)联考时间:每年10月21日至22日。
   (3)联考科目:初试——英语 行政学 管理学 综合知识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复试——政治理论(由中国政法大学自主命题)
   (4)录 取:由中国政法大学自主划线。
2、为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联考,届时我校将举办MPA联考考前辅导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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