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教师
教师是MBA教育质量的基本保证。要求做到:
1.教师在完成授课任务后、课程考试前,一定要由教学主管部门组织学生进行评估,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教师。各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设计评估表和确定评估方法。评估表格要保存,以便抽查。
2.在MBA的任课教师中,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并具有博士学位、或副教授职称、或任现职五年以上的讲师的比例不应小于80%.
3.教师授课之前必须将本课程的教学计划与大纲(教学日志)发给学生并交有关管理部门存档备案。
二、教学
教学环节是MBA质量保证的基础。务必做到以下几点:
1.各试点院校必须开设以下九门核心课程:
(1)管理学(2)管理经济学(或经济学)
(3)运筹学(或管理统计学、应用统计)(4)会计学(5)财务管理(6)市场营销
(7)生产与运作管理(8)管理信息系统(计算机辅助管理)
(9)战略管理
2.必须完成MBA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的课时和学分,即每个全时学生至少有600学时的专业课学习(不含政治、英语)、半时学生至少要有500个专业课学时(不含政治、英语);每个学生应修满45个标准学分,其中,大部分学分应通过考试取得。 声明: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,本文来自于网络,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文章内容仅供参考。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,应该及时反馈,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