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武汉大学MBA录取
(一)录取原则
根据初试、复试成绩,按照“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。
(二)录取方法
1.“弘毅”项目:参加全国联考且达到国家线、获得“合格证”的考生,按提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150人。
2.“求是”项目:学校将按照考生初复试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300人。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:2011年4月底、5月初。
3.如果达到“弘毅”项目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足150人,按实际人数录取,其空缺的招生计划将被调至“求是”项目。
4.未被武汉大学录取、但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,可以调剂至其他招生院校。
(三)录取类别
武汉大学MBA只录取委培类研究生。委培类为在职研究生,录取时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培养合同,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。委培类研究生不参加基本奖学金、普通奖学金、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评定,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。
(四)录取手续
1.思想品德考核表和委培合同寄发。所有初录考生均须政审合格且签订委培合同,政审材料由考生所在单位的党委、政治部或者人事部出具,一般要求盖党组织印章;初录考生要与学校以及委培单位签订三方合同,委培合同的单位公章须与全国网报的单位一致,如果考生出现单位异动,须提交原单位离职、新单位入职证明,无委培单位的考生不予录取。思想品德考核表、委培合同及相关材料于2011年6月初寄发给考生。
2. 录取通知书寄发。学员政审合格、签订合同后即可发放录取通知书,2011年6月底、7月初邮递。
发布者:yinjiar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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