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理工大学MBA关于培养过程的基本要求
一、教师
教师是MBA教育质量的基本保证,要求做到:
1.教师在完成授课任务后,课程考试前,一定要由教学主管部门组织学生进行评估,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教师,各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设计评估表和确定评估方法,评估表格要保存,以便抽查。
2.在MBA的任课教师中,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并具有博士学位,或副教授职称,或任现职五年以上的讲师的比例不应小于80%。
3.教师授课之前必须将本课程的教学计划与大纲(教学日历)发给学生并交有关管理部门存档备案。
二、教学
教学环节是MBA质量保证的基础,务必做到以下几点:
1.完成MBA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的课时和学分,即每个全时学生至少要有600学时的专业课学习(不含政治、英语)、半时学生至少要有500个专业课学时(不含政治、英语);每个学生应修满45个标准学分,其中,大部分学分应通过考试取得。
2.据各课程的特点,MBA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每门课程教学中至少应采用一定的案例数。
各课程的最少案例数如下:
(1)组织行为学3;
(2)管理经济学3;
(3)会计学4
(4)财务管理4;
(5)市场营销5;
(6)管理信息系统2;
(7)战略管理5;
(8)生产与运作管理4;
(9)人力资源管理3;
运筹学或统计学都鼓励使用案例。其他课程建议至少1个案例。
3.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必须严格记录,凡每门课程缺课累计在1/3以上的学生必须重修该门课程。
三、管理
为保证MBA培养的实力和秩序,要求做到:
1.具有统一的MBA的组织管理体制及实力集中的培养机构;
2.具有统一、完善的MBA教育和培养的规章制度;
3.具有规范的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比较系统的教学管理文件。
发布者:xiaomei
来源:育龙MBA网本页网址:http://mba.china-b.com/jilin/changchuenligong/3038.html声明: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,本文来自于网络,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文章内容仅供参考。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,应该及时反馈,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