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沈阳大学MBA录取程序
(一)考生报名时无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,但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。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,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,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。
(二)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应长期有效。因通讯地址不详造成的各种函件不能按期收到的后果,考生个人负责。
(三)考生在报名、考试期间如果弄虚作假、提供假证件、假材料及其它作弊行为,一经查实,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,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、录取资格、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(四)有关招生信息、成绩发布、复试通知等请留意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,招生信息如有变动,以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、专业目录、参考书目、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。
(五)准考证、调档通知、录取通知书等书件发放办法:
本市考生: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沈阳大学研招办签取。
其它考生:一律通过挂号信邮寄。各种书件邮寄的时间安排,均通过沈阳大学研究生部网页发布。
发布者:yinjiaru
来源:育龙MBA网本页网址:http://mba.china-b.com/liaoning/shenyang/2337.html声明: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,本文来自于网络,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文章内容仅供参考。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,应该及时反馈,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