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大学MBA培养方案原则
(一)既要把握学科专业内涵,突出学科特点,又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,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。
(二)既要有统一的培养目标和要求,又要为硕士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充分的自主空间。
(三)学位课设置上要本着“有利于学科发展和宽口径人才培养”的指导方针,按一级学科招生的专业,学位课必须按一级学科修订,按二级学科招生专业,学位课必须按二级学科修订。
(四)既要认真总结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经验,又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成果,广泛借鉴国内外著名高校同类学科专业的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。
(五)学科由两个及以上的跨学院(中心)联合招生的,应共同修订培养方案,由学科所在学院牵头,成立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,负责完成修订工作。
(六)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由学校统一布置。各学科专业应根据上述基本要求,制定或修订出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,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,经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执行。培养方案一经批准,应严格执行,不得随意改动。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修订的,必须按上述程序审批。
发布者:yinjiar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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