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武汉大学MBA招生考试录取
1. 录取原则。
按照“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。
2. 录取依据及办法。
依据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MBA,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(管理类联考),其成绩达到MBA国家分数线,按提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最多录取450人。
拟录取名单在MBA国家分数线划定之后2-3周左右公布。
未被武汉大学录取、但全国联考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,可以申请调剂至其他MBA招生院校。调剂手续须自行办理,具体请届时留意武汉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告。
3. 录取手续。
所有初录考生均须政审合格,政审材料(思想品德考核表)由考生所在单位的党委、政治部或者人事部出具,一般要求盖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印章。
所有初录考生要求与学校以及委培单位签订三方合同,委培合同的单位公章须与考生在全国联考网报时所填写的单位一致。如果考生出现单位异动,则须提交原单位离职、新单位入职证明。无委培单位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思想品德考核表、委培合同及相关材料将于2012年6月初寄发给考生。在考生政审合格且委培合同事宜处理完毕之后,学校即可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,拟定2012年6月底7月初邮递录取通知书。
发布者:ws2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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