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大学MBA研究生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
课程教学在工商管理硕士(MBA)研究生培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,任课教师对保证课程教学的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。MBA研究生的任课教师必须结合MBA研究生培养的特点,执行如下基本要求:
1.MBA任课教师要熟悉和了解MBA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及MBA专业学位的特点和要求。
2.所授课程的内容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,结合MBA研究生的特点,在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提倡案例教学(各门课程中的案例数要求详见《云南大学关于工商管理硕士(MBA)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的实施细则》),并深入实际,组织和指导研究生一起编写案例。
3.认真吸取发达国家培养MBA研究生的教学经验,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MBA教学方法。组织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研究生参与教学活动,互相讨论,教学相长。课程的讲授注意系统性和实践性,尽可能配备电脑应用软件。
4.广泛吸收国内外MBA教材的长处,努力编写具有自己特色的教材。
5. MBA任课教师汪意事项:
(l)所有任课教师在每学期授课之前须将本课程的教学计划进程表(按统一格式填写)交学院MBA办公室,由MBA办公室存档备案并在开学初一周内印发给授课班级,保证教学计划的严格执行。
(2)任课教师应认真课,按时上课。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缺课、不随便调课或请他人代课,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。因病、因公需要调整课时必须事先作好安排并报学院分管院长批准,报学院MBA办备案。每学期无故或未经批准调课超过两次以上即取消MBA任课教师资格。
(3)任课教师上课应点名,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,期末考试前将出勤考核表交学院MBA办公室。按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规定,对缺课累计超过1/3课时的学生,原则上不准参加考试,该门课程必须重修。
(4)每门课要布置一定量的课后作业、练习或案例分析。提倡作业形式创新,如写调查报告等。适当增加课堂讨论,使学生有更多的参与感。课程考核一律采用考试方式。考试可采用闭卷、开卷、大作业、上机操作或数种结合等方式,采用结构记分法计分。严格考核纪律发现“雷同卷”者,视不同情况,分别给予舞弊或重修重考的处理。
(6)考试成绩应拉开档次,75分以下成绩应占听课总人数的10%,90分以上成绩不得超过20%。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登记表连同试卷交学院MBA办公室存档备查。
(7)每学期期末考试前,将组织学生对各门课程进行评估。任课教师应根据评估意见,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。评估结果由学院MBA办公室负责保存,以便学校研究生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抽查。
(8)任课教师对在教学过程中碰到或发现的问题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,及时加以解决,配合做好MBA研究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。
发布者:liwe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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