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门科技大学EMBA证书颁发要求
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,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 硕士学位﹕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,各科目成绩(不 含项目报告成绩)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 2.50;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;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。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(一)至表(二)的科目,累计平均积点 不低于 2.50,但其项目报告不在规定期限内获通过,则只可取得结 业证书。
发布者:ouy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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